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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7年9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全省上下在中共贵州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精准为基本方略,制定完善扶贫开发系列政策措施,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夯实脱贫攻坚根基,布局“四场硬仗”、“七大战役”,狠抓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教育医疗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扶贫等重点工作;以问题为作战导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发动春季攻势、夏季“大比武”和秋季攻势,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减贫120.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0.6%,1个贫困县完成国定摘帽标准的第三方评估工作、1500个贫困村退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要实现到2020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乡、村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特别是打赢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这场坚中之坚、难中之难的硬仗,任务艰巨,时间紧迫。随着脱贫攻坚实践不断深入,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问题越发突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不断显现。报告指出的问题和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扛起政治责任,肩负起历史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进一步贯彻实施《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协同推进,不断掀起苦干实干加油干的热潮,坚决打好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的“接力战”、“攻坚战”、“决胜战”,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群众不富,寝食难安;小康不达,誓不罢休”的使命担当和必胜气概,奋勇夺取全省脱贫攻坚新胜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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