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
(2013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纲要实施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大力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强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创新发展思路,坚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纲要实施进展顺利,总体良好,各项指标基本按进度完成了目标任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个别指标调整建议,将新增铁路通车里程3000公里调减为10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通车里程从1400公里调减为700公里。
会议认为,省人民政府对纲要约束性指标中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氮氧化物排放,预期性指标中粮食总产量、服务业就业比重、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等未达进度要求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圆满完成。要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把教育摆到经济社会的最基础工作加以落实;要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落实国家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各项政策措施;要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确保粮食生产总体稳定,促进农民增收;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科学引领作用,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对“十二五”后期要完成的各项指标,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分解指标,确保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