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
5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世玉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时说,2000年至2002年,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数、执结案件数和执结标的金额同比分别上升11.14%、11.06%和4倍多,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吴世玉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贯彻实施,全省各级法院在保留原执行庭的基础上,成立执行工作局,制定有关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并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对执行积案进行认真清理,实行专项督办,努力实现执行积案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同时,各级法院坚持审执分立的制度,实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执行实施权与评估、拍卖机构确定权分立,加强了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将提高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突出位置,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全省法院执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行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较大转变。2000年以来,全省共有15个集体和51名执行人员受到表彰。
贵州日报记者 杨 磊 王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