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 服务“和谐贵州”建设
贵州日报讯 3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窦德银受主任会议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稿)》时说,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科学发展、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窦德银说,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和谐贵州”为目标,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继续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抓紧制定和修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地方性法规,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以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主要方式,继续加强监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有计划地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以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为重点,继续加强代表工作。把代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有关制度,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进富民兴黔大业和构建“和谐贵州”中的作用;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为主要任务,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
(贵州日报记者 赵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