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稿)》的说明
(2007年3月27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窦德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稿)》(以下简称《要点》)作说明。
一、关于《要点》起草情况
《要点》是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的总思路和总安排,主任会议对《要点》的起草工作十分重视。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在研究部署起草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报告时,就提出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本思路。2007年1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确定了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议题计划。年初,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初步安排。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研究室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形成《要点》初稿,2月12日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并根据大家的意见对《要点》初稿进行了修改,3月19日主任会议再次进行讨论。《要点》稿在充分采纳和吸收大家的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并报送省委常委会议审查批准。
二、关于《要点》的基本内容
2007年是我省继续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构建“和谐贵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一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为了圆满完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任务,今年,我们要着重做好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地方立法方面。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继续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抓紧制定和修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地方性法规,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为大力构建“和谐贵州”、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年拟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共11件,同时要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和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
(二)监督工作方面。强调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把依法监督与有效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开展监督工作。围绕大力构建“和谐贵州”的目标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的落实情况。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产煤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推进、贯彻实施《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保证财政预算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和信访工作,切实做好申诉控告案件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交办、转办、督办工作。
(三)代表工作方面。要把代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进富民兴黔大业和构建“和谐贵州”中的作用。强调要进一步拓宽省人大代表知情渠道,保障省人大代表的知情权;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工作,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强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的沟通,加大督办力度;加强和规范省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做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在中共贵州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四)自身建设方面。突出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法制专题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修改、补充和完善有关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同时要对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另外还强调了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加强对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和对市、自治州及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加强省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以上说明与《要点》稿请予一并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窦德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稿)》(以下简称《要点》)作说明。
一、关于《要点》起草情况
《要点》是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的总思路和总安排,主任会议对《要点》的起草工作十分重视。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在研究部署起草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报告时,就提出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本思路。2007年1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确定了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议题计划。年初,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初步安排。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研究室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形成《要点》初稿,2月12日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并根据大家的意见对《要点》初稿进行了修改,3月19日主任会议再次进行讨论。《要点》稿在充分采纳和吸收大家的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并报送省委常委会议审查批准。
二、关于《要点》的基本内容
2007年是我省继续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构建“和谐贵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一年,也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为了圆满完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任务,今年,我们要着重做好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地方立法方面。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继续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抓紧制定和修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地方性法规,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为大力构建“和谐贵州”、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年拟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共11件,同时要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和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
(二)监督工作方面。强调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把依法监督与有效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开展监督工作。围绕大力构建“和谐贵州”的目标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的落实情况。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产煤区农民生产生活用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推进、贯彻实施《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保证财政预算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和信访工作,切实做好申诉控告案件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交办、转办、督办工作。
(三)代表工作方面。要把代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进富民兴黔大业和构建“和谐贵州”中的作用。强调要进一步拓宽省人大代表知情渠道,保障省人大代表的知情权;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工作,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强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的沟通,加大督办力度;加强和规范省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做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在中共贵州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四)自身建设方面。突出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法制专题讲座制度,继续推进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修改、补充和完善有关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同时要对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另外还强调了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加强对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和对市、自治州及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加强省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以上说明与《要点》稿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