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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撤换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关晓明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4年3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的提请,2004年3月 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撤换关晓明的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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