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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贯彻实施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针对存在问题须从5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贵州日报讯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今年7至9月,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分赴我省28个县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康生在向常委会报告农业法实施情况时说,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省政府和各级政府把“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认真实施,狠抓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全省农业投入逐年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增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农村的稳定,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黄康生说,尤其是2004年、2005年,各地、各部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加大了贯彻实施农业法、加强“三农”工作的力度,粮食稳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黄康生从六个方面报告了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法取得的成绩。一是增加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落实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十五”期间是我省农业投入增长最快的时期,前4年全省共投入各项农业资金135.68亿元,占1993年至2004年期间全部农业投入的75.65%。投入的不断增加,促进全省以水利和生态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二是依法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采取各种综合措施较为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0.2%,同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使全省粮食产量自2002年以来呈现恢复性增长,2004年达1149.58万吨,为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三是推进农村农业结构调整,重视增加农民收入。畜牧业和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点。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3年的579元上升到2004元的1721元。四是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加强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努力抓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六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有所增强。
  黄康生还报告了农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发展不协调,扶贫任务艰巨;农业基础仍较脆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稳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农业投入不足,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目前,“三农”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是农业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投资效益不高。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农业的支出总量在增加,但地方财政特别是市、县级财政的农业投入不足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农业法,依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进程,执法检查组提出了五点建议: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抓好农业生态建设,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加大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重视发展农业科技,促进农民增收。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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