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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7年11月23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8日在贵阳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贵州省2007年省本级和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省本级和全省预算(草案),批准2007年贵州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贵州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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