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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草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5年3月29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 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草稿)》(以下简称《要点》)作说明。
  一、关于《要点》起草情况
  《要点》是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的总思路和总安排,主任会议对《要点》的起草工作十分重视。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在研究部署起草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报告时,就提出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本思路。2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确定了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年度议题计划。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研究室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形成《要点》初稿,送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并根据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对《要点》初稿进行了修改,3月18日主任会议又进行了讨论。《要点》草稿充分采纳和吸收了大家的意见,并报经省委审查同意。
  二、关于《要点》的基本内容
  《要点》主要写了代表工作、立法、监督、自身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代表工作方面,重点强调要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同时要认真改进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对交付审议的议案,要加强调查研究,并将办理情况向议案提出人反馈。常委会主任会议要对代表建议、意见有重点地进行督办,对办理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
  同时强调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认真总结开展代表工作的经验,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研究,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二)地方立法方面,重点强调认真贯彻执行立法法和立法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性法规起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使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三)监督工作方面,重点强调把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三农”问题和涉及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执法检查、听取专题报告和开展工作调研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实效。同时强调要加强跟踪监督,对执法检查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工作机构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实行监督反馈制度;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进行述职评议。
  (四)自身建设方面,重点强调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安排,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善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有关制度,提高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水平。
  机关建设方面,提出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以上说明与《要点》草稿请予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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