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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5年,是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五”计划、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总的工作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根本主题,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我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一、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继续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等各项制度。
进一步改进代表视察方式,注重视察效果。认真组织代表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
  认真改进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对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调查研究,逐件认真审议,向常委会提交审议结果报告,并将办理情况向议案提出人反馈。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建议、意见进行重点督办,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办理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不断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认真总结开展代表工作的经验,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三带头”和“五个一”活动的经验。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研究,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二、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立法法和立法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今年安排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有: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贵州省中医药发展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管理条例、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贵州省渔业条例、贵州省测绘条例、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贵州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贵州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贵州省实施水法办法、贵州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贵州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共15件。同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筑市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地方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对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要加强指导,及时安排审议报请批准的法规。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性法规起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由“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提前介入;由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要认真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组织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地方性法规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切实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三、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要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加强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工作调研等形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障宪法、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今年监督的重点:一是认真组织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开展“百乡千村”扶贫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和财政金融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积极促进涉农法律、法规和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强化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4年省级决算,进一步督促有关方面完善预算制度,规范部门预算;听取和审议省审计厅关于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听取和审议200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宏观调控措施、重大经济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三是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等情况的报告。四是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重大违法案件和涉法上访案件的监督,督促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五是加强跟踪监督,对执法检查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工作机构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实行监督反馈制度;对去年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高度重视群众集体上访。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并按时限和要求报告办理结果。要把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机关及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改进评议方式,加强督促整改,增强评议实效。今年将对2-3名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编制情况,为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和批准“十一五”规划做好准备。
  四、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安排,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善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有关制度,开展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研究,探索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方法与途径,提高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水平。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提高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履职能力。注重调查研究,坚持走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大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与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人大论坛》的办刊水平,扩大刊物的社会影响。
  加强对地区人大工委的领导和对市、州及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不断总结和推广他们在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往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相互学习。继续抓好人大干部培训工作。
  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积极向党委推荐干部,促进干部交流。
  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共贵州省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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