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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下事项需按照预算调整程序调整省本级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具体预算调整事项为:一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分别增加4.74亿元。贵钢老厂区地块土地出让缴入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4亿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工作,其中:异地搬迁技改资金2.69亿元、异地搬迁职工安置资金2.05亿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分别增加29.21亿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18〕12号)规定,从2018年4月21日起,调高了省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茅台集团等企业缴纳的国有资本收益增加较多,省属国有企业缴入省级的国有资本收益为47.9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21亿元。增加的收入具体安排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15.3亿元、注入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3亿元、注入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资本金7亿元、省属企业续贷周转资金2.91亿元、建立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资金池1亿元。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分别增加1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15.3亿元,8亿元安排用于贵州省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剩余的7.3亿元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此调整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2018年7月预算调整的2918.26亿元调整为2933.5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2018年7月预算调整的87.62亿元调整为92.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由2018年年初预算的18.7亿元调整为47.91亿元。

  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附件:1.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贵州省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调整项目情况表

  3.贵州省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草案)

  4.贵州省2018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调整表(草案)

  5.贵州省2018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草案)

  6.贵州省2018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调整表(草案)

  7.贵州省2018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草案)

          附件2—7:贵州省2018年省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表(草案).pdf

  (府 印)

  2018年11月 日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省本级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018年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晏婉萍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分别增加4.74亿元。贵钢老厂区地块土地出让缴入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4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贵钢老厂区地块土地出让专项用于支持贵钢实施异地搬迁技改和职工安置”的要求,该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工作,其中:异地搬迁技改资金2.69亿元、异地搬迁职工安置资金2.05亿元。按此调整后,2018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由7月预算调整的87.62亿元增加为92.36亿元。收支平衡。

  (二)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分别增加29.21亿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18〕12号)的规定,2018年4月21日起调高了省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茅台集团等企业缴纳的国有资本收益增加较多,省属国有企业缴入省级的国有资本收益为47.9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21亿元。增加的收入具体安排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15.3亿元、注入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3亿元、注入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资本金7亿元、省属企业续贷周转资金2.91亿元、建立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资金池1亿元。按此调整后,2018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由年初预算的18.7亿元增加为47.91亿元。收支平衡。

  (三)2018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增加15.3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的15.3亿元,8亿元安排用于贵州省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剩余的7.3亿元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此调整后,2018年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规模为153.7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总计由7月预算调整的2918.26亿元调整为2933.56亿元。收支平衡。

  二、相关报告事项

  (一)转贷市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5.1亿元事项。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极贫乡(镇)子基金后续资金部分不能再按照原有的融资方式解决。为加大对极贫乡镇的支持力度,确保其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经相关部门初步统计,极贫乡镇无法产生收益的非产业类项目43.11亿元。对此,其中:15.1亿元通过转贷市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安排(11.44亿元为7月预算调整报告省级统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剩余部分、3.66亿元为外债规模调减相应增加发行的新增债券)、其余 28.01 亿元由省级财政通过调整原安排用于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省级出资部分的资金解决(原安排用于基金的省级出资部分,现根据项目实施进度,2018年不需再安排资金),具体额度将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达标要求以及“量力而行”的原则,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后,再据实拨付。

  (二)将预算安排的债券还本未使用资金30亿元用于重要基础性民生项目建设相关事项。省本级年初预算报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债券还本资金为63.31亿元,已按程序安排10亿元归还到期债券本金,剩余需归还的53.31亿元已通过发行债券归还。统筹考虑目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要基础性民生项目支持政策,需30亿元资金保障,拟通过调整年初预算安排的债券还本未使用资金30亿元安排,安排的项目为:一是安排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的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7亿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8亿元、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3.7亿元);二是安排全省环保治理项目和生态网络监测项目资金5亿元及威宁县草海生态环保建设资金5亿元;三是安排200个幼儿园建设资金5亿元;四是安排省市儿童医院项目资金3.2亿元;五是安排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和防控专项资金0.1亿元。

  (三)贵安新区管委会政府债务归属和级次划分事项。按照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特区(新区)管委会等县级以上政府派出机构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并入本级政府管理。因此,从2015年国家首次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测算工作以来,贵安新区政府债务一直纳入省本级统计,但由于行政、财税、综合经济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其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和政府性基金财力未同步纳入省本级统计,在计算省本级综合债务率时,存在省本级债务与财力统计口径不一致的问题。为真实客观反映我省省本级债务风险状况,拟对2017年末贵安新区部分政府债务统计作如下调整:一是将贵安新区举借用于145.43公里道路建设的专项债务313亿元计入相关县区统计,其中:花溪区183亿元、清镇市70亿元、平坝区60亿元。二是将贵安新区其余政府债务100.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85亿元,专项债务53.84亿元),继续保留在省本级统计。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贵安新区仍为上述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债务的置换、化解、还本付息以及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仍由贵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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