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丽萍、袁 江、吴 柯、王 勇、刘 宇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何 冀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红文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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