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星期二)
上午9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1号楼2层圆厅会议室
主 持 人:袁 周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旁听人员
内 容:
1. 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路良作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
2. 听取省司法厅副厅长李兵作关于《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3. 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剑川作关于《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关于《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4. 听取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洪民作关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关于《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
5. 听取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芹作关于《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6. 听取省审计厅厅长卢伟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7. 听取省财政厅厅长晏婉萍作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8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8. 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秉清作关于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9. 听取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熊德威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乐职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1.听取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午3时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1.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
2.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8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5.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6.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