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星期四)
上午9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1号楼2层圆厅会议室
主 持 人:陈鸣明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旁听人员
内 容:
1.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麻晓芳作关于《废止〈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条例〉的议案》《废止〈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2.听取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燕作关于补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3.听取省委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
全体会议结束后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1.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3.《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草案)》;
4.关于补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
5.关于补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6.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7.任免案。
上午11时 主任会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9层901会议室
主 持 人:袁 周
参加人员:主任会议出、列席人员
内 容:
听取有关法规案、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有关决议决定草案;决定将相关事项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下午3时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有关法规案修改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等。
下午3时40分 第三次全体会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1号楼2层圆厅会议室
主 持 人:袁 周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旁听人员
内 容:
1.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2.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的决定(草案);
3.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的决议(草案);
4.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草案);
5.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6.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7.表决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补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
8.补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表决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10.表决任免案。
全体会议结束后,举行宪法宣誓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前,举办履职学习专题讲座,具体安排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