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9月23日至25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9月22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周、慕德贵,副主任刘远坤、何力、李飞跃,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孙永春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了会议日程安排调整的说明,审议了有关任免案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现场
会议决定,9月23日至25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期两天半,议程(草案)如下:
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书面);继续审议《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草案)》《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审议《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草案)》《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六盘水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中医药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任免案;其他。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敏 石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