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草案)》
12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此前已历经两次审议。2024年11月1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初次审议。2025年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议。
二次审议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赴贵安新区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组织召开论证会听取建议,并就修订草案中的主要问题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2025年11月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邀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对修订草案进行逐条审议,并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及各渠道反馈的修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根据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推进大会精神,《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对章节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共设置9章51条,包括总则、算力基础、数据资源、应用赋能、产业发展、促进措施、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
为了在扩大算力规模,提升算力能级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我省存算一体、智算优先的建设原则。《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修改条款为“本省坚持存算一体、智算优先,推动通用计算、智能计算、超级计算等多元算力资源协调发展,提高数据中心计算力和存储力,扩大算力规模,提升算力能级水平,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同时明确“鼓励算力相关企业在贵安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智算中心,支持已建智算中心扩容升级。”
《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按照国家要求,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鼓励数据中心采用新技术降低能耗。新增一条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建立数据中心绿电供给机制,支持采用新型节能技术和绿色建筑技术、利用本地气候和地形地貌等方式降低数据中心能耗。”并鼓励“数据中心参与绿色电力交易,通过认购可再生能源、绿电绿证等方式,降低用能成本。”
为落实国家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一网协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享的政府治理和服务新格局。《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新增两条内容,分别聚焦政务协同与政务服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务办公一网协同建设,提升跨部门业务协同联动智能化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办件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增强服务的便捷性。”相关条款也作了配套修改。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还贯彻落实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推进大会精神,增加了推进算力产业、数据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助力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 甘玥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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