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的决定》,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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