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立法工作计划
6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作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将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开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方面的立法修法工作,制定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完善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工作计划》十分必要。
根据报告,统筹考虑需要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拟在2020—2022年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共12件。第二部分是拟综合统筹、适时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共11件。此外,推动公共卫生领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新的法规和修改其他有关法规,提出新的立法项目,凡是实践需要、条件成熟的,将适时安排审议。(摄影: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