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6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作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审判监督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共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等开展监督4288件,提出抗诉6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1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050件次,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报告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是诉讼中最重要的环节,审判监督的目的是与审判机关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审判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深层次违法行为,2019年8月以来,依法查办审判环节职务犯罪6人。
根据报告,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加强对法院判决裁定的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438件,其中,二审抗诉390件,审判监督程序抗诉48件。坚持抗诉和再审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就监督意见全面深入阐述理由,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491次,对668件案件发表意见。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26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5件。
在民事审判监督方面,进一步强化审判违法监督,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排查线索582件,办理监督案件220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8 件,深挖虚假诉讼背后的违法犯罪10人,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在行政审判监督方面,坚持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有机结合,促进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其中,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专门的行政检察机构和办案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共受理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713件,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上升36.7%和32.7%,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为100%。
在增强审判监督活力上,着力在大数据运用上探索创新,制定《以“三书比对”为重点的一审公诉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规定(试行)》,研发的智能研判“三书比对”系统,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充分运用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对刑事判决中影响定罪量刑案件要素进行比对,对确实存在错误的判决,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平台,畅通申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8609条诉求,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化检务公开,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完善和落实申诉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主动发布案件信息18万余件,公开法律文书7.3万余份,是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100%公开的4个省份之一。(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伊航 王敏)
延伸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监督法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