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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专题询问全省审判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省法院、省检察院审判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春、袁周、慕徳贵、陈鸣明、何力、李飞跃,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副主任刘远坤主持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回答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联组会议是在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司法监督、司法体制改革、追责惩处机制等问题,针对我省审判监督工作开展询问。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应询。

 

  专题询问现场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就审判监督工作,召开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举措。常委会组成人员紧扣主题,就我省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询问,提出问题重点突出、紧扣民生。“两院”就询问的问题,实事求是详细回答,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在询问和回答中沟通了信息、达成了共识、凝聚了合力,是一场高质量的专题询问,达到了“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效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省法院、省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审判和检察工作效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提高审判监督工作水平,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正确处理加强对审判权进行监督制约与放权不放任的关系,强化司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运用好专题询问结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共同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在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上形成合力,实现“司法共赢”。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强化跟踪监督,加强与“两院”沟通联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共同为推进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专题询问现场

  会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分组审议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成综合审议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送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办理。整改落实情况届时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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