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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的决议

20225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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