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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85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先忧

 

 

省人大常委会:

  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黔西南代表团龙刚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将《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列为省人大2008年立法计划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研究办理。教科文卫委员会接到该议案后,于34召开会议征求了省政府法制办、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议案办理的意见。35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带我委和有关厅局赴黔西南州对议案进行了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提议案代表、州人大、州政府、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部分企业法人关于议案的意见、建议。49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保健用品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兴产业,目前,我省保健用品产业已初步形成规模,并不断壮大,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和农民收入,解决劳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也存在国家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企业在生产、销售方面的困难。省人大代表提出尽快制定一部符合我省保健用品产业发展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十分必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扶持我省保健用品产业发展的高度关心。省人大常委会也非常重视我省保健用品产业发展问题,2007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领导曾带我委和有关厅局就我省保健用品的立法工作,到省内外进行了专题调研。本届人大常委会又将《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规划。我委将积极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一起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制定《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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