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关于《关于废止〈玉屏侗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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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廖立宪
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废止〈玉屏侗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11年2月22日经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3月28日报省人大常委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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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廖立宪
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废止〈玉屏侗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11年2月22日经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3月28日报省人大常委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