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2年7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安正康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于7月12日召开第79次委员会会议,听取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73亿元。另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铁路系统检察院、法院下划地方管理,成都铁路局一次性补偿我省18331.1万元需纳入预算安排;根据财政部通知,省级无线电频占费260万元从一般预算划转为基金预算。因此,2012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拟调整为:财政收入合计由年初预算的1472.58亿元增加为1547.39亿元;财政支出合计由年初预算的1472.19亿元增加为1547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一般预算年终净结余预计0.39亿元,保持年初预算结余水平。同时,省本级基金收支预算由年初预算的32.52亿元拟调整为35.31亿元,调增2.7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安排,符合国家要求,结合贵州实际,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严格预算管理,及时制定债券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债务风险监控与评估体系,统筹安排财力,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