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张德昌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2011年11月23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张德昌等10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任命:
张德昌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四新、吴祯云、林丽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祝明铭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业能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
卓英武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
文连伸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铜仁分院检察员。
免去:
范建军、刘益明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