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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废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1330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废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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