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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石宗源出席

 

 

17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世礼、林明达、许正维、傅传耀、顾久,秘书长周忠良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永安主持会议。副省长辛维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关于批准《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和《贵阳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规定》的决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草案)》、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 刘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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