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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9923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傅传耀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肖永安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委托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初至5月底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自查,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分别对本地进行了检查。6月上旬检查组听取了副省长孙国强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法》的情况报告。6月初至7月底,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代表参加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9个市、州、地进行重点检查。各检查组实地检查了23个县、市、区,察看了68家企业,并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时,各检查组分别与市、州、地,人大常委会、工委,政府、行署交换了意见。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地的主要做法及收到的初步成效

2003年《促进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围绕《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在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加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加快工业化进程、推进城镇化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08年底,全省中小企业103850户,占企业总数99.98%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634.3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1051亿元的60.36%;完成销售产值1807.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2831.32亿元的63.83%;实现利润72.7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164.07亿元的44.33%;上缴税金100.2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税收257.33亿元的38.95%;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9.11亿元。中小企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

1、健全组织机构。2004年省政府成立了省中小企业局,负责全省中小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贵阳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先后成立了中小企业局,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管理工作体系,并建立了88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铜仁地区成立《促进法》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各县(市、特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各县(市、特区)政府、地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为《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2、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讲座、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培训。省经贸委将《促进法》纳入全省经贸系统“四五”和“五五”普法规划中,加强系统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促进法》及有关政策的培训。安顺市开展《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深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走访宣传,组织中小企业主参加政策法规培训。通过宣传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中小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积极支持和推动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立法。从2004年开始,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和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组成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起草小组,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虽因各种原因没有出台,但这项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省政府已将该法规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为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贵阳市全面清理了与《促进法》等法规不适应的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截止200812月,共清理地方性法规42件、政府规章116件,废止政府规章5件,修改政府规章2件,建议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各区、市、县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47件。

2、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法》,我省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资金、信用担保、投融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多方面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全省有5个市、州、地相应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13个省直部门出台了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制定了《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规定,从多个层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省政府设立了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4年至2009年共安排3.084亿元。2003年至2008年底,又争取中央财政各种专项资金1.99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03年以来,省级财政还安排技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轻纺集体企业技改资金、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小工业企业基建投资、科技三项费用等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10.38亿元。根据检查统计的数据,2003年以来,各市、州、地都安排了不同渠道的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贵阳市安排9.97亿元,遵义市安排7246万元,安顺市安排1655万元,黔南州安排3674万元,黔东南州安排2870万元,铜仁地区安排1.11亿元,毕节地区安排6994万元,六盘水市安排9768万元,黔西南州安排2090万元。

2、积极构建投融资服务体系。

1)目前,省内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设立了中小企业金融业务部。截至2008年末,全省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户数为72969户(可能有交叉重复计算),贷款余额为1228.83亿元,比上年末新增200.96亿元,增长19.55%

2)构建“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典当”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一是初步构建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截至2008年底,登记备案的担保机构共有75户,注册资本24亿元,担保资金15.4亿元,累计为5000户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提供了近100亿元贷款担保。二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首批17户获准筹建的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已基本完成筹建并取得开业许可,陆续开业营运,到今年6月底总计发放贷款183笔,金额约2亿元,第二批36户试点小额贷款公司获准筹建。

3)搭建“政银企保”融资服务平台。省政府今年召开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对接工作会议,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组织对接签约项目41个,合同签约金额10.84亿元,达成意向性贷款项目17个,金额总计3.50亿元,达成意向性担保贷款项目7个,金额总计4100万元。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地区也先后召开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对接会,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

3、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截至2008年底,已为1.72万户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帮助918户中小企业获得银行授信,已有404户中小企业因建立信用档案而获得32亿元的银行信贷支持。建立了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贵州企业信用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了企业身份信息和资质信息30.15万余条,表彰和守信信息800余条,失信信息8.9万余条,退出市场信息8000余条,向14家成员单位和其他部门提供信用信息60.72万条(次)。成立了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对30272户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4、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2003年至2008年,享受15%优惠税率的中小企业有1078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4.63亿元;享受新办基础产业“二免三减”的中小企业有52户,免征企业所得税4.19亿元,减征企业所得税3053万元。二是落实民族地区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至2008年,我省共有1135户中小企业享受民族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29亿元。三是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2009年增值税实施转型以来,我省因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使2963户中小企业少缴增值税1.57亿元。四是落实对小规模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对39878户小规模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64亿元。五是落实促进下岗再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至2008年,我省共有1105户中小企业因安置下岗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8520万元; 截至2008年底,我省共有70户中小企业因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2667万元。六是落实促进产品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至2008,年我省共有548户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5158万元。七是落实促进行业和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3年至20093月,共为3264户中小企业减免增值税 71.48亿元。2003年至20093月,共为175户中小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约16亿元。

5、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我省放宽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范围(方式)及名称限制、下放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降低集团登记条件、支持私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取消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主体身份限制等,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省登记注册各种类型内资企业10.385万个,注册资本2828.69亿元,其中私营企业6.38万个,注册资金946.77亿元;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54.98万户,从业人员80.17万人,注册资金94.23亿元。在个体私营领域就业人员达到145.1万人。还为714名高校毕业生办理了个体经营手续,减免收费53.6万元。

(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1、加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9年来,共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9231万元,299个项目,其中 118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的资助,资助资金7138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76项,安排资金5222万元。省科技厅和贵阳市共同出资搭建了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构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目前,我省已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2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3家,建立科技特色产业基地8个。2008年我省五个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已有中小型科技企业176家。我省建立了全国第一家挂牌的“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贵州)基地”,并于20055月通过科技部验收。

3、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家,新培育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建成中小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98家。

4、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目前,全省中小企业共申请专利3887件,获注册商标1555件,认定著名商标103件,全省驰名商标20件。通过举办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催生了“贵州名创”和“贵州名匠”两大旅游商品品牌。据不完全统计,用于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资金累计已达到940万元,占全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总额的62.7%

(五)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开拓

1、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到2008年,累计使用中央下拨我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333万元,支持了200多家中小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申报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等方面的活动。同时,通过设立进出口信用担保中心、出口项目贴息、建立反倾销应诉资金等,改善我省中小企业外经贸运行环境。截至2008年,全省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由“十五”末的835家发展到1373家,与我省有经贸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已发展到150个。

2、开拓国内市场。2003年至今,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参加了武汉食博会、珠洽会、广交会、上交会、西洽会、昆交会、厦洽会、宁波食博会、APEC技展会、中博会等展览会;在省内举办旅游商品展销大会;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多彩贵州向北京人民拜年活动”等。

3、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全省引进国(境)外、省外到位资金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累计引进省外资金1800亿元左右。

(六)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构建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和各类服务平台。一是全省建立了7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7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成立了1个省级,9个市级,78个县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对象涵盖化工、建材、食品、医药、投融资、旅游商品等行业。二是支持建立各类信息服务平台。我省有关部门设立了中国中小企业贵州信息网、电子商务中心、贵州高技术产业网、贵州省产学研合作信息网、中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等,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市场、技术、会展等方面的信息。三是组建了贵州技术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产权交易、资金融通、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四是支持建立创投公司。目前,已备案的创投企业有2户。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自20088月组建以来,投资企业3家,投资金额1282.5万元,为22家企业提供担保,共计担保金额1.48亿元,为企业提供的各类投融资服务合计金额3.28亿元。

2、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我省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州、地)、企业及联合其他部门、信息化网络构成的四级联动人才培训体系。一是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二是我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三是各地每年纳入培训计划的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班;四是企业自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五是采取短期集中培训,互联网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的厂长、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大规模、多层次的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据统计,“银河培训工程”和“星光培训工程”共组织各类培训班471期,培训企业领导及干部12.35万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级政府在贯彻《促进法》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有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促进法》宣传贯彻不够深入。《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虽然各地进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但是仍然缺乏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对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有的领导和部门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对该法还比较陌生。《促进法》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配套实施规定中的诸如税收优惠、收费减免等相关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参加座谈和被走访的不少中小企业负责人也不会运用该法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一是软环境方面。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收费、轻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办事手续复杂,推诿扯皮、多头执法等情况依然存在。行政审批等行为不够规范、不够透明,“吃、拿、卡、要”等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硬环境方面。一些地方关系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电、路、气和通讯等设施不配套。有的园区管理协调不够,保障能力不足,不是同类企业入园,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很不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

(三)财政扶持资金安排不够集中。我省中小企业点多面广,涉及一、二、三产业省级财政安排的扶持资金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贫资金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资金。由于各项资金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造成资金使用分散,不能形成合力。

(四)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不够高。我省的大部分中小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工艺水平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弱、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淡薄,普遍存在着活力不够、实力不强、竞争力弱、管理落后等问题,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人才匮乏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够顺畅。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融资难问题仍然是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一是银行贷款担保难、手续繁、周期长,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存在着企业需要资金贷不了款、银行有钱贷不出去的双困局面。二是金融部门与中小企业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开发不足,针对中小企业特殊需求的金融产品相对较少。三是我省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资产少、信用缺失、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认可。

同时,在执法检查中还反映了中小企业用地难等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发展用地受国家宏观用地政策的限制;另一方面,不少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是租地建厂,土地使用权问题从法律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土地和厂房均形不成有效资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不利于企业向园区集中,实施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可能三季度触底,我国的经济形势开始企稳回升,但并不等于危机已经过去,尤其我省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仍面临严峻形势,我们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最近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一系列政策,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大《促进法》贯彻落实力度,把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促进法》的力度,增强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意识。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兴,经济兴;中小企业强,财政强;中小企业稳,社会稳。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还有力地推动了人口、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积聚,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之深入社会,深入企业,深入人心,激励全民创业,激活市场主体,积极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强沟通,共同来寻求解决办法。一是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引进信用担保机构,完善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拓宽银企合作渠道,推动金融担保机构建立互利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二是依法采取措施,引导吸纳民间投资。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股权、债权融资和上市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三是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四是创新金融服务,完善信贷考核制度。积极鼓励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开发金融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规避信贷风险的同时,完善信贷资金营运考核制度,引导信贷资金的有效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出台,明确中小企业管理服务机构,围绕贯彻《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制定有关政府规章。继续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制定、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市场准入,努力创造尊重规则、遵守秩序、保护交易、讲究信用的良好市场环境;营造爱护企业、尊重创造、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

二是加大统筹力度,把中小企业发展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必要的用地;抓紧制定易地置换等办法措施,解决中小企业租地建厂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大“三大”军工基地的协调,充分利用三线调迁的闲置厂房。

三是加大产业园区的规划和资金投入,为中小企业发展搭建平台。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中小企业的特点,结合我省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配套园区基础设施,为中小企业进入园区打好坚实的基础;坚持产业集群原则,引导关联项目向园区集聚,促进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形成关联产业专业化,环境治理一体化;坚持集约资源原则,对工业园区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减轻企业生产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配套基础设施产出率。

(四)进一步加强引导,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素质。

引导中小企业走科学发展之路,积极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变,把企业的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上来。帮助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找准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树立节约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推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创建品牌。引导企业管理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热情高效的社会化服务。

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扶持政策,营造公共服务发展平台的良好环境。二是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加强对中小企业指导服务的力度。三是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技术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水平。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把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和引进人才结合起来,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逐步建立一支科学素质高、专业技术强的人才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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