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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亿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作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他说,2008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488万元。

  近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99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43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要案21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4人。查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41人、行政执法人员608人、司法人员238人。加大查办权钱交钱的贿赂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贿赂犯罪案件1646人。

  全省检察机关近3年来共介入518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工作。省检察院牵头与黔东南、黔南、贵阳等地检察院共同介入厦蓉、汕昆高速公路及贵阳烟厂异地搬迁3个重大建设项目,涉及项目监管、业主、建设施工单位100多个、投资200多亿元。

正名制是我省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建立和推行的一项制度。近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为5名因被错告造成影响的被举报人进行了公开正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 刘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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