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吕德均、王庭霞、张俊、孙珲、吴云、安聪、王鑫、郭正元、曾祥武、何君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
免去:
刘惠玲、陈恩志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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