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会
副省长禄智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万庭祥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表决批准了《贵阳市消防条例》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龙超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说,五年来,本届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决议,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保障和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本届常委会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省委对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十分重视,全省各族人民也寄予殷切期望,我们要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民主和谐、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大会,为促进贵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 刘超凡 实习生 韦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