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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5年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所作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法治贵州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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