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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五年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注意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本届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地方立法工作

  五年来,委员会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始终坚持把地方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涉及代表工作、人事任免等方面的立法列入工作计划,并积极向常委会提出建议,协助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其中参与起草了《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并对《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委员会起草并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意见》。通过上述地方立法工作,有力推动我省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工作、选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保障选民和代表权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法定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这个重点,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思路,改进代表工作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支持、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切实为代表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知情知政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基础。为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委员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通过向代表寄送政府公报、经济统计资料、法院要情、检察要况和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杂志,使代表们及时掌握“一府两院”和人大的工作重点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好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活动。另外,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二)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委员会不断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方式,按照“小型、专题、深入、实效”原则,坚持围绕贯彻落实人代会各项决议决定,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五年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委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其辖区内的省人大代表,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灾后重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廉租房项目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扩大内需投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等题目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重点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劳动就业工作、“两基”成果巩固、职业教育发展、公路建设、工程性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代表们通过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关注民生,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掌握了大量详实的材料,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中,委员会切实抓好重点环节,注重提高代表活动实效。一是在充分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调研和视察方案,确定调研和视察内容,合理进行代表分组,充分调动代表积极性,突出活动针对性。二是根据代表活动内容,安排有关部门向代表报告工作情况,为代表提供相关材料,并请该部门负责同志随代表活动,及时向代表介绍情况,回答询问。三是及时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以促进相关工作改进。四是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为代表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委员会积极组织省人大代表和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论证、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以及“一府两院”的会议、工作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了代表的作用。同时,为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委员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印了《贵州省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纪念画册》。

  (三)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参政履职的重要方式。委员会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建立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措施,规范办理程序,明确目标责任,确保代表建议得到落实。一是汇编交办。为了使代表能够了解建议交办情况,促进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每年省人代会结束后,及时将大会收到的代表建议汇编成册,发送给全体代表、各专门委员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和各承办单位。二是重点督办。认真做好主任会议督办建议的筛选、交办与督办工作,每年将48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督办小组进行督办;将68件代表建议作为省人大代表跟踪督办件,分别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三是集中督办。结合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回访”和“转作风、下基层、访代表”等活动,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为充分发挥重点建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委员会密切跟踪做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会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赴承办部门联合督办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督办的代表建议,就建议承办部门办理情况“面对面”征求代表的意见。通过加大督办力度,促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共交办、转办了15件代表议案和2202件代表建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办复率为100%,代表对办理的满意率逐年提高。

  (四)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搞好代表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委员会十分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贯穿于代表履职全过程,五年来,共培训省人大代表850人次。结合我省人大代表分布面广的实际,委员会组织力量精心编印代表履职知识手册和代表履职记录册,刻录代表履职知识讲座光碟,并把这些资料分送给省人大代表和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及乡(镇)人大。各级人大充分利用这些学习资料,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及各种类型的学习,加大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实现了对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培训的全覆盖。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代表培训,各级人大代表掌握了履职所需知识,提高了参政议政水平,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总结各地代表工作经验,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委员会注重加强与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及时对代表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五年来,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研讨会、全省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总结交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       

  三、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人大代表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统一部署,从20117月至20122月,我省全面开展了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推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顺利选出市(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共100437名,其中市级人大代表3618名,县级人大代表18196名,乡级人大代表78623 名。主要做法是:一是坚持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作为指导选举工作遵循的原则,坚持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对各地提出涉及法律的问题,及时依法予以答复。二是抓好培训。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开展,承办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的“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举办了全省市(州)人大换届选举统计报表培训会,对换届选举统计工作进行培训。针对各地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新手多、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委员会提前筹划,制作了《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修订编印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发送至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三是及时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委员会分赴9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并深入到乡镇选区,督促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了解和总结各地换届选举的情况和经验,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指导各地开展工作。针对2011年毕节和铜仁撤地建市、2012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委员会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市、区人大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测算、确定等工作,为有关市、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顺利选出奠定了基础。四是经费保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联系,积极向省财政申请换届选举补助经费,共争取3000余万元用于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到20131月任期届满,届满之前两个月需选举产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委高度重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以黔党发〔201222号文件批转了《中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这次省人大代表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需要对各地代表名额进行重新分配。为此,委员会在认真调研、精心测算的基础上,草拟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及说明、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说明,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在贵阳组织召开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代表选举工作。同时,还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形式,指导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于20131月上旬顺利完成了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任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另外,委员会还草拟了我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分配方案,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做好准备。

  四、人事任免工作

  委员会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党委推荐、“一府两院”提名、人大任免的法定程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一)依法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为了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人事任免信息,及时掌握人事动态,通报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有关安排。同时,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事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起草好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议案等相关材料,严格把好“一府两院”拟任人员的任职条件关、提请审议的文件初审关。五年来,经委员会初审后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人事任免共600余人次。特别是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长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以及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后的有关人事任免工作。

   (二)扎实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做好代表的辞职、补选等代表资格审查相关具体工作。经常与各选举单位以及有关方面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各选举单位代表职务变动的情况。对各选举单位所报送的代表选举、补选材料,都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审查,并起草好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保各项材料准确、完整地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五年来,承办了62名省人大代表补选、辞职、罢免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并顺利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五、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人大提高整体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委员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所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主题活动,使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委员会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人事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做到依法履行职责。

  (三)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遵守各项议事、工作规程,注重加强集体领导,集体行使职权。通过坚持委员会会议制度,有计划地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四)密切与全国人大和省内外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委员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拓宽思路,积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认真协助做好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培训、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后勤服务工作,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和各类工作会议,完成交办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加强与各兄弟省区市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思路和方式;三是重视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工作会议、编发工作资料等形式,互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五年来,委员会先后编印下发了《我是怎样当人大代表》、《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经验选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经验选编》、《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贵州省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总结资料汇编》、《选举任免联络实用法律法规汇编》等书籍资料,为基层人大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业务指导。

 

                             主要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的五年,委员会经过实践、探索和总结,对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工作、选举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委员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汇报,严格依照《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人事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行使职权,确保各项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必须坚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工作

  为使委员会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紧紧抓住中央、省委关注,群众关心而又属于本委职责范围的事项,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要点,都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做到统一协调,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形成全委工作一盘棋格局,保证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三、必须坚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委员会始终坚持把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尊重代表的个人意愿,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回顾过去五年,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的指导下,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支持下,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满腔热情地投入人大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积极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抓好代表、人事任免、换届选举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代表活动形式还需丰富,代表活动实效还需加强,人事任免工作还需探索完善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省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要在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依法治省,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构建和谐贵州,作出应有的贡献。结合五年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供省十二届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参考。 

  一、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要深刻认识地方立法的地位和作用,把地方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委员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立法计划,组织力量对一些亟需的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或起草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探索在市(州)、县(市、区、特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地方各级人大要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好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各项措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代表围绕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了解民意、反映民愿,促进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解决。积极组织代表更加深入地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根据换届选举后的实际,大力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夯实人大工作基础。积极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坚持重点督办、集中督办,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质量和实效。

  三、探索完善人事任免工作

  在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前提下,积极探索,准确把握人事任免工作的规律,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进一步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继续加强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进一步完善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制度,健全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关心处(室)工作人员,尽可能为他们的学习、培训、晋升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不断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的联系与交流

  新一届委员会成立后,要通过召开全省市(州)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各地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听取意见和建议,推动和改进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的工作。要不断探索加强联系和交流的新办法、新途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六、做好承办十四省区市人大选举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十四省区市人大选举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安排,2013年将由我省承办十四省区市人大选举代表联络工作座谈会。委员会要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会议各项服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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