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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鸣明代表:用法治护航贵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黔西南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慈善联合会会长陈鸣明与代表们一起审议。



陈鸣明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表示完全赞同。他表示,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纳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对贵州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陈鸣明代表说,慈善法的修改和我省慈善条例的制定,通过立法回应了新时代慈善事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前进了一大步,在应急慈善、社区慈善、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法律责任、个人求助网络平台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为实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充分、良好的法律依据与法治环境。



陈鸣明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快贵州省慈善条例立法步伐,立足我省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更好衔接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力争早日颁布施行;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紧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法律中的条款和规范转化成可操作的具体政策,使法律真正全面落实;加强慈善法、贵州省慈善条例的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依法行善。陈鸣明建议省法院、省检察院更多关注慈善事业发展,可在慈善领域探索公益诉讼模式,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尽责,用法治护航贵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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