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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8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
  一年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委员会认真做好《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修正案(草案)》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初步审议了上述条例草案,并将审议意见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委员会就制定《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订《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所涉及到的具体问题,通过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赴省外考察等方式,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做好准备。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讨论,征求修改意见,并及时汇总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二、监督工作
  1、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为推动《贵州省工会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工会工作,内司委受常委会委托组织了对全省贯彻实施工会条例的执法检查。在各市州地自查的基础上,委员会会同省总工会及贵阳市、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贵阳市、六盘水市进行了抽查。检查期间,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贵州省工会条例》实施以来在组建工会、工会会费收缴、支持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和部署,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了省人大代表视察组,就毕节地区贯彻落实“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和“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毕节市、织金县、金沙县的市容市貌、旅游窗口行业、重点风景名胜区及旅游线路过境乡镇,召开了相关部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地区行署和所到市、县人民政府关于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委员会协助、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全省和遵义市、安顺市、贵阳市及所属的红花岗区、镇宁县、息烽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教师和基层群众、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考察了工读学校、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公益性文化设施、学校、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在充分肯定我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抓紧制定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套法规,加强网吧管理,加大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办好工读学校,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指示,委员会赴瓮安县对“6·28”事件的阶段性处置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的调研报告》,并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印发有关部门。
  为了解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非试点县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122日至9日,委员会对贵定县、惠水县、织金县、平坝县和乌当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报告主任会议。
  2、审议工作报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和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委员会初步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认真处理申诉、控告案件。一年来,委员会共收到和接待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诉、控告案件280余件(),经过认真研究,对其中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拨、企业产权(股份)争议和企业政策性破产的集体上访案件、行政案件、执行难案件等98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委员会还就涉及贵州省监狱管理局、金华农场与贵州金华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普安县地方电力总公司云路公司与盘县地方电力总公司股权转让退回股金纠纷案、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劳务派遣争议案、遵义市人大内司委反映柏成明诉遵义市人民政府、国土局颁证行为案等案件的申诉、控告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处理建议,转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办理。同时,委员会就各级人大代表反映的有关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地办理。
  三、办理代表议案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将赵传灵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司法救助条例的议案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办理。委员会按照办理代表议案的要求,函请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并赴遵义市与提案人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审议结果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自身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依法履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所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为依法履职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履职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有计划地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4、加强同全国人大、外省区人大、省内各级人大、内务司法部门的联系。先后赴江西、福建、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学习考察,热情接待了广东、甘肃、吉林、陕西、山西、新疆等省区人大及内司委来黔考察的人员。派员参加在广西、福建等地召开的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座谈会和全国人大举办的监督法培训班以及在宁夏召开的2008·西部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研讨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地区人大工委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座谈会。组织召开了省第六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和业务对口联系部门的联席会议。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会议和调研工作,促进了内务司法工作的开展。 
  过去的一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同时又是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新的形势,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9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打算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加关注民生,特别是就业促进、劳动保障,以及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关注司法公正,积极探索贯彻落实监督法的新举措、新办法,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是制定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对一些亟需的立法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要始终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符合省情和实际。二是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提前介入起草工作,了解起草情况,督促起草工作。2009年,拟加强对《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稿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为常委会审议作好准备。开展对制定《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贵州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草案)》,修改《贵州省禁毒条例》、《贵州省消防条例》等进行立法调研。
  二、监督工作
  要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提高监督效果的方式,围绕内务司法工作中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继续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并注重后续跟踪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同时拟听取政府和司法部门关于就业促进、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人民防空、残疾人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查办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必要时,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对来信来访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分析,认真妥善处理。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务求取得实效,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
  三、调查研究
  积极探索贯彻落实监督法的新举措、新办法,拟对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同时拟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四、自身建设
  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制度,健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  进一步加强与全国人大、外省区人大、省内各级人大、内务司法联系部门的联系,学习借鉴他们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做好举办2009年西部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研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在我省顺利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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