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省十一届人大财经委组成以来,紧紧围绕全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根本主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人大财经工作,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做好有关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是财经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财经委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抓准法规的主要问题,着重在提高审议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认真审议了《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于1994年公布实施,由于制定的时间较早,许多条款规定已不能适应我省房地产业的现实要求和发展需要,有的甚至与国家后来出台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不一致。为进一步摸清情况,我们与省建设厅开展了省内外调研、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及论证会等调研工作。在对“房屋销售面积”、“捂盘惜售”及“规范房地产经纪”等新情况、新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调研基础上,我们建议设立一系列的制度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进行监督,“商品房预售一次性同时公开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单元)计价销售”、“书面定金协议”等制度在《条例(草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常委会一审时,这些制度得到了大多数委员的认同。
二是做好《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根据这个法规案的特点,在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始终注重规范权利与义务上的对等,强调执法队伍的自律和保护管理相对人的权益。同时,在法规案论证阶段我们专门听取了贵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贵阳龙行神州旅游客运公司、凯里运输公司货运公司等运输企业的意见。对“行车记录仪、GPS卫星定位系统”的选择使用、旅游客运市场的规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及时完成废止《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初审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施行,《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监督职责发生了变化,部分规定与上位法相抵触,且主要内容被新法所取代。因此,财经委认为其已不适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要求,向常委会提交了“建议废止”的审议意见。
四是开展对《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规草案的调研工作。财经委在坚持“提前介入”等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从对立法项目、立法建议等基本情况不很熟悉的实际出发,把工作的重点放到立法调研上来。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自2005年起就是财经委的立法调研项目,今年我们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协商,牵头组成调研组到浙江、广东对中小企业立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我们认为:我省要在抓住产业转移、升级的机遇下,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应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各部门认识,通过立法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提供法制保障,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针对建设厅提出的“尽快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建议,我们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到遵义、凯里等地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调研,我们认为应尽快启动有关的立法工作,以适应我省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关于制定合同监管地方性法规的争议较大,我们通过与各级工商部门、有关企业代表座谈,与有关起草部门分成两个组赴安徽、内蒙等五个省(区)调研学习,对当前少数市场主体任意违约、格式条款损害弱势方利益及合同违法行为等热点、难点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认识也统一到有必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上来。这三个法规草案都已初步列入了明年的立法计划。
此外,完成了全国人大交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等三部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对《贵州省人民政府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黔南州2007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
二、注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这条主线开展工作监督,协助人代会和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进行审查,是财经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6-7月,财经委采取点面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的方式,就经济运行及灾后重建进行了专题调研。今年上半年,全省上下采取了有力措施,努力克服特大雪凝灾害造成的重大影响,经济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在审议中我们着重提出: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增长在全国靠后,在西部和同样受灾省份中也是最慢的,完成今年全年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要继续将“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落实好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前乃至今后若干年内靠投资拉动我省经济发展的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以抓好大项目立项、开工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价格调控力度,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全面上涨;抓好工业生产,确保我省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工业经济已成为我省是否完成全年目标的主导产业,要加强工业经济的管理、协调、服务,力争全年完成增加值1000亿,为全面完成年初目标做出贡献;要千方百计抓好煤电生产供应,努力保障我省经济发展需要。
在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为了增加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方便代表、委员们审议,经与财政部门反复协商,从今年人代会开始,凡是提交人大审议的有关财政报告,除了有文字报告外,还要附上相关报表,报表的内容和款项在今年年初人代会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增加和细化,以逐步规范和完善。7月份,在审查2007年财政决算时,我们严格按照《监督法》要求的重点,认真进行了审查,并较以往有所改进:一是根据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查意见。比如,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认真分析财政收入来源,加强财政收入的预测,提高预测准确性,逐步缩小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距。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的严肃性。所有预算内、外收入都应全额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省级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加紧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支出预算,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减少资金预留。加强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监督管理,统筹安排部门预算支出。二是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审查意见的讨论,以形成共识,有利于下一步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今年在对上年财政决算的审查中,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并对我们的审查报告也提出了许多不同意见,但经过激烈的讨论,在一些重要问题上还是基本统一了认识。比如,加强对省本级当年预算超收收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建立健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管理制度,明确基金的提取来源、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等有关事项。这次财政决算的审查工作得到了主任会议的充分肯定,9月份提交常委会审议的1-8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我们的审查意见基本上都作了回应。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三年,根据《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将对省政府的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为协助常委会做好这项新工作,财经委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的“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工作研讨会情况,草拟了常委会开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研工作的方案,分别对《纲要》中约束性指标提出了调研建议。我们认为要坚持全面审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抓住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审查,着重把好初审关,把握好省情,把工作定位在对政府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上,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我委听取了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到贵州铝厂、习水电厂等6家企业进行调研,汇总了5个小组的调研报告。我们在充分肯定《纲要》实施两年多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节能减排与产业结构矛盾突出、投资增速放缓、物价调控压力大、“三农”问题仍然突出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着重提出:要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要始终坚持把做好“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大力加强以交通、水利、电力、信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改善民生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对规划进行修编,尽早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作为常委会审议政府评估报告的参阅文件,主要观点得到了常委会委员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促进贵州经济跨越发展
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贵州视察时提出“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省上下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财经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主题,联合有关单位以“搭畅谈之台,邀有识之士,集智者之慧,形助推之力”为原则,组织了“黄果树(经济)论坛”。 9月1日,论坛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邀请了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陆百甫、中科院院士翟裕生等近十位国内、省内知名专家为探索一条符合贵州实际的跨越之路出谋划策。与会同志对论坛的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黄果树经济论坛的举办,可以充分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对贵州经济发展研究的视野。陆百甫副主任说,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上升这样一个发展的重要阶段,贵州省人大的同志 “沉沉稳稳理思路”,以论坛的形式研究贵州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问题,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
四、认真履职,办理议案、建议
人代会期间,肖功兵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贵州省行业协会条例》的议案(第8号议案)。该议案交由我委办理后,经过召开座谈会、发函征求意见等调研,我委认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保障我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是很有必要的,但目前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的条件尚不成熟:一是我省部分行业协会的人、财、物和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政府部门,自身发展的能力较弱;二是国务院正在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三是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即将颁布施行。我们建议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行业协会地方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更为妥当。根据委员会审议意见形成的第8号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经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省人大代表要加强对《预算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意见”(第A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财经委办理后,我委发函征求了省财政厅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我委认为,《预算法》从1994年公布实施至今已经14年,随着我国财政形势的变化,国家已启动《预算法》修订的工作,加之《监督法》、《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又都才开始施行,目前开展《预算法》相关的执法检查,时机尚不成熟。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督法规、规章,把政府收支情况真正置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和“加强人大系统财经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的意见,我们都很赞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选择适当的时候组织开展有关的业务培训,逐步提高我省人大财经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时期人大财经工作的需要。4月上旬我们将这些意见及时书面答复了王经勇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五、加强交流和沟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
今年年初,新一届财经委组成后及时召开了职能相关部门座谈会。一是通报财经委的工作计划,请相关部门早作安排部署。二是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和调研计划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议题安排的时间,作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保证按时完成。三是征求对口联系部门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日常工作信息的交换和沟通,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互通信息、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10月上旬,财经委承办了西南地区第十七次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和云南、四川等10个省(市、区)及省内各市(州、地)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在会上交流了开展经济立法、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探讨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通过交流和探讨,兄弟省区市之间达到了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财经委及办事机构全体同志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政治学习,财经委领导坚持参加常委会中心组学习,财经委党支部以构建学习型支部、创建“五好”支部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继续抓好法律、业务学习,专题学习《监督法》,组织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8个法律法规草案,派人参加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的预算审查培训和地方经济立法培训及常委会办公厅安排的各类培训等。
回顾2008年,财经委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不少工作差距,如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加强上下联系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和改进。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财经委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方针和省委的具体部署,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做好人大财经工作。
一、立法工作
拟提交常委会一审审议的法规:
1、《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2、《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
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4、《贵州省信息化条例》
5、《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
法规调研:
1、《贵州省节能条例》
2、《贵州省旅游条例》
3、《贵州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4、《贵州省标准化管理条例》
5、《贵州省内部审计条例》
6、《贵州省拍卖条例》
二、工作监督
1、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2008年财政决算的审查;
2、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200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工作;
3、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2009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工作;
4、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工作;
5、其它专题工作报告。
三、调查研究
1、围绕立法工作内容,开展立法调研;
2、围绕工作监督内容,开展必要的专题调研。
四、其他工作
1、办理代表大会交办的议案、建议;
2、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
3、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服务工作;
4、积极争取,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
5、拟举办一期人大财经系统的干部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