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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9年工作总结

 

  省第十一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行党的农业与农村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立足省情,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

  一、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计划,我委将《贵州省气象条例》的制定作为今年委员会立法工作的重点之一,派人提前介入,参与文本草案的起草论证,赴省内外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召开有关方面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认真研讨,提出了修改建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对该法规草案的意见稿,并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提交了初审意见报告。开展了《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草案)》、《贵州省农药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在对我省部分地区进行《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的调研中,针对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委员会认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林业“三定”后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为有效规范森林、林木、林地流转,保障公平交易,明确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确保森林资源流转顺畅,市场运作有序,林区和谐稳定,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实现资源增加、农民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生态良好的目标,建议《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作为全省林改配套法规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尽快出台。

  另外,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要求,我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草案)》,于今年2月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经我委认真研究汇总后,按时上报给全国人大。

  二、协助常委会、全国人大作好监督工作

  (一)根据常委会2009年执法检查计划,委员会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于今年6月下旬深入遵义市的绥阳县、桐梓县、汇川区,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了解。视察了15个中小企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检查活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贯彻实施法律的有关意见建议,撰写了执法检查分组报告报常委会。

  (二)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计划,委员会听取并审议了省水利厅“关于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于200910月下旬组成调研小组,分别对遵义市、黔东南州、铜仁地区、毕节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项目点乡(镇),与当地政府负责人、饮水工程管理部门干部、农户进行交流座谈,了解工程实施进展及饮水使用情况,与有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后,形成了“关于部分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的参阅材料。

  (三)为加大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力度,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省人大农委组成督办组,于今年5月中旬参与督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肖发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贵州茶产业发展进程中相关问题的建议》(第116号),听取了原省农业厅负责人对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赴遵义市湄潭县进行专题调研,与提建议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与沟通,并深入茶产业基地、茶叶营销市场、茶产业企业,走访茶农、茶叶营销商、茶产业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督办组同时致函请省教育厅就建议中关于“组建贵州(湄潭)茶叶职业中专”的有关问题予以答复,最后将办理意见告知肖发君等代表。委员会将形成的督办建议情况报告报送了主任会议。

  (四)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委组成检查组赴遵义市和铜仁地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畜牧法》实施后我省畜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制定相关配套规章情况、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禽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关于贵州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报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三、积极开展工作监督,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大局

  2009年,我委根据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围绕新形势下农村发展改革的实际需要,把关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努力推动“三农”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2008年在国家的支持下,我省启动了55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工程。治理石漠化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活动,又是实施我省“环境立省”战略的重大举措,更是构筑“两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必然选择,还是惠及全省各族人民生产生活的重点项目。为了加强对这一重点项目的监督,根据省委的要求,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我委组织有省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于200812月—20098月,先后对毕节地区、铜仁地区、黔西南州、黔南州、六盘水市、遵义市、安顺市的17个县(市)进行检查,深入项目实施治理的乡镇、村组、农户及流域单元察看。检查组认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项目为载体,以保持水土、修复植被、恢复生态为目的,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栽种经果林,林下种草,草上载畜,畜粪肥草,农民在短期内就收到了实效,得到了实惠,增加了收入。按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合力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已初步探索了治理石漠化的可贵经验、创新了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治理模式,试点目的基本达到。检查组形成了题为《定将荒漠变绿洲》的报告,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情况通报》第46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受到了省委分管领导的重视,刊载在了《贵州调研》第9期上,同时《人大论坛》、《贵州日报》也进行了登载。

  (二)继续对全省草地生态畜牧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委今年有重点地选择项目实施县进行跟踪视察。从视察的情况看,各县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做法,取得新的成效,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我们根据调研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我省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以常委会办公厅《情况通报》第47期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精神,开展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加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工作力度。委员会先后听取了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关于全省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省农科院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科技创新为贵州农业服务情况的汇报;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省农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执行情况和《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草案)》、《贵州省农药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进展情况及贵州省农业综合执法、执行农机补贴情况的汇报;省农业银行加大银行信贷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持力度情况的汇报;省水利厅关于加大我省病险水库治理、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执行情况及黔中水利枢纽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通过听取汇报,一是了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农村基础工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职能;二是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作好有关立法工作的前期准备。

  (四)为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座谈会的召开,我委组成调研组赴遵义市、湄潭县等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情况和《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草案)》进行了调研,完成了“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情况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的建议报告”提交会议交流。

  四、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注重反映农民群众心声

  围绕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抓好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

  (一)认真开展涉农法规的立法调研。由于立法调研针对性强,引起了各级人大的高度重视,一些市、州、县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如在进行《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调研中,委员会根据我省土地资源严重不足、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实现难度逐年加大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到遵义市、黔西南州等地进行调研。基层的同志们就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加大土地整治及提高新增耕地质量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调研为立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法律监督,对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法律、法规的目的是落实、促进和加强有关方面的工作。为了准确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我委特别注重调查研究的客观、真实。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近两年以来在我省的贯彻执行情况,我委组成调研组赴遵义市和铜仁地区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对农民群众、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进一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我省农村、农业发展热点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调研中,我委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各方面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为了解金融行业支持“三农”发展的情况,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就省农行发放金穗惠农卡(以户为单位,用小额贷款形式,每卡贷款额为300050000元),以及农户使用小额贷款发展农业生产情况进行调研。广大农户对省农行开展的便捷金融支农服务模式非常欢迎,同时也向调研组反映了贷款额度小等问题,委员会根据调研提出了意见建议,写出了“关于省农行金穗卡发放情况的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注重反映群众的呼声,特别是农民的心声,并为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自身建设是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一年来,委员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农委支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抓好整改落实;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有关文件材料,学习全国和省“两会”精神等;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参加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结对帮扶等活动;创建“五好”党支部,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自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勤政廉政,大力倡导敬业奉献、开拓进取的团队精神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以优良的工作确保全年的任务完成。

  六、其他工作

  1、年初召开农委与省级农口联系部门负责人联席工作会议,通报了委员会2008年的工作情况,征求了对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意见和建议。

  2、上半年召开全省人大农委工作座谈会,研究探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交流了人大农委工作的经验,同时以会代训,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人大农委工作方面的辅导。

  3、完成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地方人大成立三十年征文“人大农委成立22周年回顾”。

  4、组织市、州(地)人大常委会(工委)分管农业的负责同志赴省外就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

 

                              2010年工作要点

 

  一、立法方面

  (一)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

  1、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

  2、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

  (二)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调研立法计划:

  1、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草案);

  2、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

  (三)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

  二、监督工作

  1、继续进行全省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2、听取省林业厅关于全省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汇报;

  3、听取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农业土地整治复垦情况的汇报;

  4、听取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

  5、听取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沼气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

  6、听取省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的情况汇报;

  7、听取省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储备情况的汇报。

  三、调查研究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2、对《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3、根据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

  四、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其他工作

  1、年初召开农口业务联系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和商定我委主要工作;

  2、上半年召开全省人大农委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农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座谈会议精神,研究探讨做好我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

  六、自身建设

  委员会成员和办事机构将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勤政廉政,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围绕党委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结合常委会中心工作,积极努力,扎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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