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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十届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

  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冲击,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立法工作放在首位。针对全省就业促进工作面临的就业人员增加、就业岗位有限、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创业能力较弱、人力资源市场不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委员会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积极开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并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为加强国防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委员会会同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大法工委重新起草了《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草案)》,并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为做好《贵州省禁毒条例》、《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审议准备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立法调研,提前介入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

  按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草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进行了征求修改意见的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

  二、监督工作

  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

  我省是国家决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省份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对这项重大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决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这项工作的专题报告。为了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好省人民政府的报告,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的带领下,对黔南州贵定县、惠水县、毕节地区织金县、安顺市平坝县、黔东南州麻江县和贵阳市乌当区、修文县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拟写了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这项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印发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参考。同时,将调研中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省人民政府研究。20095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对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意见作出了回应。会后,委员会根据委员的审议意见,代常委会起草了综合审议意见,转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发展地方经济、拓宽就业渠道、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把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作为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组织了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傅传耀副主任带领下,检查组到铜仁地区及所辖的玉屏县、铜仁市、江口县就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拟写了铜仁地区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的材料交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总,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提供参考。

  委员会还按照常委会领导的安排,参加了正安县桑坝大桥建设工程的专项视察。

  3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到我省就《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委员会认真准备,配合调研组到黔东南州、安顺市及所辖的镇远县、平坝县听取了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乡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了解情况,召开了省政府和省妇联、省总工会、省法院、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办、省移民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政府及有关部门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的主要做法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征求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结束后,委员会撰写了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12月,委员会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就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这一主题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的汇报,针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申诉、控告是内务司法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实施工作监督的内容之一,对于了解民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委员会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案件,原则上转有关司法机关处理,不干涉司法机关的独立办案。对人民群众反映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影响司法公正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机制去解决,促进公正司法。一年来,委员会共受理并转有关部门处理的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信件200余件(次),其中,提出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60余件,相关部门对内司委的意见建议给予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

  三、交流学习

  委员会注重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各地人大内司委的沟通与交流,通过会议、考察等形式,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学习先进经验。4月中旬,委员会在黔西南州兴义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地区人大工委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委员会2008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2009年的工作安排,与会同志围绕如何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履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职责等问题进行了交流。8月中旬,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委员会承办的西部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召开。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等西部十二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河南、浙江、江苏等3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上台阶为主题,就《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如何开展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了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工作监督的经验和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出席了会议,并就加强人大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过研讨和交流,达到了互相学习、加深了解、开阔思路、共同提高的目的。

今年以来,委员会领导和办公室同志还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的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的全国人大《工会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热情接待了江苏、浙江、陕西、宁夏、内蒙、河南、吉林、湖北、湖南、天津、山西、江西等省区人大内司委来贵州考察调研的同仁。

  四、自身建设

  按照省人大机关党委的安排,委员会组织了集中学习和自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增强了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委员会全体同志还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专题学习、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009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十届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

   一、立法工作

  1、继续做好《贵州省消防条例(草案)》、《贵州省禁毒条例(草案)》修改、论证和审议工作,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把制定《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贵州省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例》等作为立法调研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就制定法规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协助起草好法规草案,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法律草案的征求修改意见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监督工作

  1、就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的情况进行调研,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供调研情况报告。

  2、认真做好常委会安排的执法检查工作。

  3、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涉法涉诉申诉意见。

  三、办理代表议案

  认真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代表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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