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是积极的、稳妥的、可行的,是引领未来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符合我省省情,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反映了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加快发展的愿望,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
会议指出,发展是解决我省所有问题的关键,是人民群众最为迫切的共同愿望。要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强“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努力使“十二五”时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更好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