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五年工作回顾
一、参与立法工作,注重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年来,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和立法规划,立足加强工作、规范程序、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开展有关代表工作的立法调研、文本起草和修改论证工作。先后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修正案)》、《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委员会起草并经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委托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协助做好闭会期间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推动我省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选民和代表权利,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这个重点,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思路,改进代表工作方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支持、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切实为代表提供服务和保障,代表工作取得成效。
(一)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为使代表系统了解全省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掌握全局的情况和信息,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提高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报告水平,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提出的质量,委员会坚持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刊物,积极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及政府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和沟通,畅通代表信息渠道,由各部门定期向代表提供政府公报、经济统计资料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和视察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委员会不断改进代表活动的组织方式,按照“小型、专题、深入、实效”原则,坚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人代会各项决议决定,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和视察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根据代表专业和意愿组成调研和视察小组,认真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充分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实效。五年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委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省军区政治部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新阶段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退耕还林、农村人畜饮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失地农民生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区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西电东送”工程建设、移民搬迁、“两基”教育、循环经济建设、环境保护、“整脏治乱”、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重点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实施“西电东送”、扶贫开发、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农村税费改革与农民增收、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与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建立与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科学规划村镇建设、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工程性缺水、基层法庭、派出所与司法队伍建设、旅游开发和保护、产煤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煤和城市交通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代表们通过专题调研和视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关注民生,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掌握了大量详实的材料,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在组织代表调研和视察活动中,委员会抓好重点环节,注重代表活动实效。一是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和地区人大工委的联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为代表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二是在充分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调研和视察方案,确定调研和视察内容,合理进行代表分组,充分调动代表积极性,突出活动针对性。三是根据代表活动内容,安排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向代表报告工作情况,为代表提供相关材料,使代表能更多地了解有关信息,并安排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随代表活动,及时向代表介绍情况,回答询问。四是协调安排国家机关听取代表的反馈意见,并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改进工作。
(三)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履职和参与管理国家的重要方式。五年来,一是认真开好代表建议交办会,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移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每年人代会一结束,省人大常委会都坚持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分解,交主任会议进行严格审定,然后再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同时由政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建议专题交办会,及时将代表建议移交各承办单位,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加大督办力度,认真办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和审阅对代表建议办理的书面答复意见,要求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现有条件解决的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对在目前条件下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对办理不力的退回重新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办理实效。本届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2334件,各承办部门都按要求和时限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42件,收到代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1406件,对省政府及承办部门办理建议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1391份,满意率为98.9%。三是坚持重要建议重点检查、重点督办,重点建议办理有所突破。委员会每年都要在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中挑选4-10件涉及面广,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大问题,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和人大代表建议督办件的重点工作建议,采取重点建议重点办理、重点建议重点检查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的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及时有效地解决落实代表建议提出的相关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委员会十分重视代表培训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对省人大代表和在黔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委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组织本选举单位(辖区)的省十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代表培训,代表素质进一步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五)总结各地代表工作经验,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委员会注重与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及时对代表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五年来,召开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研讨会、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研讨会、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委员会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为主题的“三带头、五个一”活动(带头劳动致富、带头扶贫帮困、带头维护社会治安,每年到选区走访选民一次、向上级人大反映一条群众意见和要求、向政府提一条建议、参加一次代表视察、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支持代表认真履职,鼓励代表建言献策。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调动广大代表的积极性,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富民兴黔的骨干带头作用、构建“和谐贵州”的模范表率作用,代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做好述职评议相关工作
配合有关专门委员会,做好对省信息产业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和省卫生厅厅长的述职评议工作,制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起草有关文件,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意见,协调相关工作,为常委会顺利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提供服务。
四、依法做好对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委员会作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职能部门,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2007年3月底顺利完成了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贯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和“党委领导、人大指导、各方配合”的原则。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好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深入市、州和县、乡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情况,为人大常委会研究换届选举方案准备意见。二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神,加强与各地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各地换届选举工作进展的情况,为全省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提供指导与服务。
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认真贯彻《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充分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进行初审,严格把关,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审议报告。五年来经委员会初审后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共602人(次),其中,决定任命56人,决定免职19人,批准任命46人,批准免职20人,任命312人,免职142人,接受辞职3人,撤职4人。
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届中承办了47名省人大代表的补选、罢免和终止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六、密切与全国人大和省内外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与交流
委员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拓宽思路,积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认真协助做好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培训、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代表工作的组织和后勤服务工作,认真交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办理的代表建议,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和各类工作会议,完成交办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加强与各兄弟省区市人大选联委的工作联系,交流和探讨做好新时期选举、任免、代表工作的经验。三是重视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并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编发工作资料等形式,交流信息,促进全省代表工作的开展。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委员会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5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要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根本保证。换届选举、人事任免、代表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五年来,委员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党组请示汇报,严格依照《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行使职权,确保各项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代表活动,是代表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开展代表活动中,委员会坚持围绕构建“和谐贵州”、促进科学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省工作大局,组织好人大代表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推动代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代表工作才有不竭的源泉和活力。
三、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质服务,是做好代表工作的重要前提。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工作,是委员会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委员会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活动经费,提高服务工作质量,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保障了代表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人事任免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委员会在任免工作中,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依法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审议工作,完善干部任免资料,保障了常委会各项任免事项顺利进行。
今后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一届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5号文件精神,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根本主题,依法履行委员会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方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省人大代表和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进一步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增强代表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三、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健全重点建议督办机制,督促各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继续从省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中,选择若干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和代表跟踪督办件,通过重点督办提高建议办理的实效。
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多方面为代表履职提供信息;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继续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