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五年来,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工作思路和司法观念进一步明确。五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谋划、研究全省法院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确保全省法院事业沿着社会主义法治方向不断发展。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正确的司法观念,确保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重点突出,较好地完成了保障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任务。
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发展。五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845616件,审结、执行837460件,涉诉标的总金额485.03亿元。其中,省法院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2445件。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一审案件60657件,判处罪犯72552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24322人。五年来,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刑事一审案件4012件,判处罪犯3398人,其中地厅级以上干部21人、县处级干部117人。五年来,共审结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一审案件966件,判处罪犯1207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99亿元。
二是依法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各级法院认真总结调解经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五年全省一审民事调解结案率比全国一审平均调解结案率高出5.5个百分点,许多重大疑难、社会群体性案件经调解处理后效果良好。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一审案件432137件,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288.17亿元。
三是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五年来,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692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85件,决定赔偿151件,赔偿金额652.86万元;审查并决定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10420件。
四是强化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601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791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结提起抗诉的案件549件,其中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149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65215件(人)次;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5217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246.57万元。
五是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执结率,切实缓解“执行难”问题。五年来,共执行各类案件136864件,执结标的金额127.45亿元。
法院改革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一五”改革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理顺法院内部管理体制、有效监督司法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法官职业行为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认真抓好“二五”改革纲要的落实。
基层基础和物质装备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07年底,已有94个中、基层法院获得国债项目总投资1.7亿余元,地方政府累计投资总数近6000万元,其中52个法院已经建成使用;325个人民法庭建设列入国家计划,现已获批准153个,建设资金到位的103个,已经完成基本建设的85个;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认真做好代表关注问题和案件的解答,五年来共办理2617件,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复;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1726次,旁听庭审案件34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