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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田锦华:用法治雨露浇灌民族团结和谐之花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几年,屯脚镇鲤鱼村村级综治中心与进驻辖区警务室联合共建,实现了村级综治力量和警务力量深度融合,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2025年以来,辖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零发生。”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黔西南州兴仁市屯脚镇副镇长、鲤鱼村党委书记田锦华表示,鲤鱼村是一个多民族和谐共居的大家庭,为让这个大家庭更和睦、更有序、更有活力,他一直带领村干部和村民一边思考一边探索实践。

乡村平安,产业才能兴旺。平安乡村建设,离不开一支懂法律、懂民情、善调解、能担当的专业化队伍。

作为常年深耕基层一线的田锦华,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法律明白人”。“人大代表和‘法律明白人’的双重身份,让我明白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当好‘领头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村支两委法律学习的带头人和推动者。”田锦华说。

在田锦华看来,只有带头学,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带头用,做依法办事的“践行者”;带头讲,做普法宣传的“播种机”,才能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全体村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共同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浓厚氛围,建设好法治乡村。

“在处理矛盾时,我们村干部,尤其是‘法律明白人’,要成为公正的裁判员、耐心的讲解员、暖心的疏导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村组内部。”田锦华表示,接下来,他与村支两委将从处理好每一件群众身边的“小矛盾”做起,从学好用好每一条关乎乡亲利益的“硬杠杠”做起,努力成为大家信赖的“当家人”和“法治引路人”,用法治的阳光雨露,浇灌出鲤鱼村民族团结、幸福安宁的和谐之花!(记者 任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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