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简报》(60)期
编者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法保护野生动物,6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分赴9个市(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鸣明率队在六盘水开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
在六盘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鸣明
(2020年7月8日)
同志们:
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省委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决策部署,是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态文明理念的贯彻落实,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6月上旬,丁仲礼副委员长带队到我省检查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为准绳,逐条对照检查,督促落实执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本次执法检查,我们严格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围绕“一法一决定”中的关键条款,有针对性的对照检查,把情况摸清吃透,督促全省上下把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及法律和决定具体规定落到实处。
两天来,我们在盘州市红果农贸市场、志博养殖场、胜境村绿野尚品生态农业公司,野钟黑叶猴自然保护区,钟山区聚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光富豪猪养殖场、六盘水动物园等,实地检查了法律和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我们看到,红果农贸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全面禁止了活禽和野生动物销售;几个野生动物养殖场通过人工养殖的方式,壮大了野生动物种群,有的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决定》出台后,养殖企业对《决定》贯彻实施都表示理解和支持,积极想办法转产;野钟黑叶猴自然保护区、六盘水动物园等始终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科学保护和管理,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工作。
刚才,市人民政府黄家忠同志对全市贯彻“一法一决定”的情况作了详细介绍,有关部门也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几位人大代表还进行了发言。整体来看,六盘水市各级各部门在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工作全面深入。保护野生动物的核心是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全市认真开展野生动物分级分类保护工作,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管理以及调研、监测和评估,委托科研机构对野钟黑叶猴自然保护区、玉舍老林沟珙桐自然保护区等动物栖息地进行综合科考;制定了《野钟黑叶猴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了绿盾行动等专项行动,严打保护区违法建设、非法开采等,还野生动物繁衍生存的家园。同时,全市对野猪资源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了种群数量、分布情况等,有效指导非洲猪瘟防控等工作。二是措施严格有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后,全市贯彻落实行动迅速有效,连续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六盘水野钟黑叶猴市级自然保护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等多个文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监管工作,重拳出击,对非法运输、交易、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清理野生动物繁育加工场所500余处(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00余处。查处多起行政刑事案件,收缴野生动物150余只(头)。三是保护成效明显。全市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依托生态护林员、森林公安和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开展巡逻检查和救助,监控野生动物健康情况,防止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和扩散,收容救护野生动物800余只(条、头)。加大普法宣传,结合“贵州生态日”“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宣传教育,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扎实开展“利剑行动”“黔金丝猴”“黑颈鹤”“飓风一号”“春雷2018”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破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数全省第一,特别是“6·19”特大案件的侦破,成功打掉了省内一个长期从事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网络,形成了有力震慑。
从检查组实地查看和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六盘水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决定”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如养殖场转产退出困难大,还需进一步理清转产思路;管理部门职能有交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希望市里高度重视。
下面,我结合本次执法检查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
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野生动物作为大自然的产物,其生存状况事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能够有效避免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造成的严重后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7日作出重要批示,深刻指出了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提出了完善相关立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等明确要求。当前,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和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时代潮流、民心所向、当务之急。
保护野生动物,有利于实现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永续发展;有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健康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打造安全和谐友好的人居环境;有利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手段管源治本,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管理体制,切断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传染源,把公共卫生安全这一道至关重要的闸门筑牢守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切实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是社会共同遵守的最大公约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明确了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期间进行过几次修改,2016年作了较大修订,主要强调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新冠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果断作出《决定》,立足于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是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严格、兜底式的一次补充,实现了野生动物“应保尽保、应禁全禁”。
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决定”,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把法律和决定的内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结合地方实际,将上位法内容进一步落细落实,保证“一法一决定”有效实施。要全面对照“一法一决定”中的重要条款和关键内容,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一条一条对照落实。要加大工作力度,健全执法管理体制,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贵州作为山区省份,很多地方都有着食用野味的习惯,要从基层做起,强化属地职责,在“捕、销、运、食”等环节链条严查死守,不留死角、不留余地,切实革除滥食野生动物这一长时间形成的陋习,使“一法一决定”在基层真正得到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全方面、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大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重点覆盖林区、景区、村庄、学校、餐饮、农贸市场等区域,让全社会正确理解“一法一决定”的意义和内容,为有效贯彻实施法律创造良好环境。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监督、带头和支持作用,带头做严格遵守“一法一决定”的表率,支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执行“一法一决定”,对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三、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最后总攻歼灭战,为“一法一决定”的贯彻实施提供保障
我省野生动物养殖具有一定规模,产值较大。据统计,目前我省在养野生动物共282.8万只(条),市场价值近3亿元,固定投资近6亿元,涉及养殖单位1500多家,从业人员近4000人,其中仅2018年至2019年,全省投入特色产业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扶贫资金达6000多万元,涉及项目100多个,利益联结贫困人口27500多人。六盘水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94家,养殖野生动物14种34.2万只,固定资产投入5500多万元,存栏动物总价值2000万元左右,相关从业人员232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5户,其中,对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要转产退出的繁育企业(合作社、户)有57家,需处置野生动物1.1万多只(条),价值800余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左右,涉及贫困户5户19人。
当前,正是全省向绝对贫困发起最后总攻的关键时刻。既要严格执法,确保“一法一决定”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又要最大限度降低养殖企业的损失,防止贫困户返贫。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养殖转产(退出)工作,要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必要措施,支持、指导、帮助养殖企业和农户调整转产,坚持一户一策制定方案,能争取的一定要争取,能落实的严格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思想工作,积极争取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对受影响的养殖企业和农户,该补偿的要补偿,该给予政策照顾的要给予政策照顾,绝不能让野生动物养殖转产(退出)工作影响脱贫攻坚的大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细化配套文件,加快工作进度,通过推动利用现有场地、现有设备转产等形式,帮助从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分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选任联委组成人员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