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鸣明代表:依法兴善实现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黔西南团举行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慈善联合会会长陈鸣明与代表们一起审议。

陈鸣明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提出了2026年的工作打算,是一个旗帜鲜明、求真务实、履职为民的好报告,完全赞同。“两院”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工作成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是高举旗帜、厉行法治、服务大局、履职为民的好报告,完全赞成。
陈鸣明代表特别关注慈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他向大家介绍,省慈善联合会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培育行业生态、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的宗旨,依法依规持续推动慈善行业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慈善领域专项调研,连续三年编撰发布《贵州慈善发展报告》蓝皮书;主动参与“中华慈善奖”“贵州慈善奖”评选活动,选树贵州慈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如今,慈善生态持续优化、日趋向好,‘人人知善、人人向善、人人崇善、人人行善’的氛围愈发浓厚。”在肯定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步的同时,陈鸣明代表也发现还存在着法治意识不强、监管能力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慈善事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为此,陈鸣明代表提出建议:
一是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支持社区慈善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慈善组织评估制度和慈善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创新慈善监管模式,加强对慈善项目的全周期动态监管,搭建慈善组织“信用画像”系统,将互联网募捐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慈善人才专业化培养与激励机制,推动慈善行为规范化。
二是建议“两院”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慈善事业深度融合”机制,形成“1+1>2”的社会救助合力。在处理涉贫、涉老、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可联合公益慈善组织提供心理疏导、技能培训、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共同构建司法与慈善的协同救助体系。
“希望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更多关注参与贵州慈善事业发展,多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陈鸣明代表表示。(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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