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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9号)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9号

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省人民政府将织金县金洪大道至大方段断头路项目纳入立项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支持织金县交通基础建设,已建成通车的清镇—织金—纳雍高速公路与黔西—织金—普定高速公路在织金县形成“十”字型高速公路通道;已建成通车的毕节—织金—黄桶铁路与林歹—织金—纳雍铁路在织金县形成“十”字型铁路通道,该区域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骨干公路,主要解决区域之间的快速客货交流问题,控制点为县级城市。从有效带动沿线乡镇城镇化发展和促进沿线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利用角度来说,解决乡镇交通问题主要依托不封闭的非收费普通公路。未来我省公路体系将形成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收费公路与非收费公路互为补充、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的格局。

  按照现行审批政策,高速公路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国省干线公路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县乡道批权限已下放至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您提出的六圭河至黄泥塘一级公路通道目前有省道S526连接,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将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将S526六圭河至黄泥塘段纳入“十四五”省道改造规划。地方政府可根据国省道改造规划的争取情况,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交通量、路网布局及政府债务情况,进一步深入研究合理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条件具备后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孙玉嵩;联系电话:0851—8528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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