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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8号)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8号

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纳雍至六盘水铁路早日动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纳雍至六盘水(水城)铁路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是我省重要的煤运通道。2016年5月项目可研报告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总)组织的专家审查。按照中铁总意见,要求我省按PPP模式建设纳雍至六盘水铁路,由于本项目两端连接铁路属于国铁或国家控股的合资铁路,独立运营难度较大,经与部分企业接洽均无投资意向。我们正积极向中铁总沟通汇报,希望仍按合资铁路模式建设本项目,并尽快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郭华;联系电话:0851-868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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