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33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33号
陈祖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毕节至重庆输电通道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毕节电厂是2012年重庆市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黔电送渝”(华润电力)煤电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的合作项目。2018年4月,贵州省党政代表团赴重庆市签订《重庆市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再次明确加强能源领域合作:积极推动“黔电送渝”工程,共同争取已列入《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毕节电厂送重庆500千伏交流输电工程”尽早立项建设。2018年12月,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发改合〔2018〕1677号)也明确:推动毕节电厂以“点对网”方式接入重庆电网,积极推动毕节电厂送重庆500千伏交流输电工程建设。
2018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表态支持尽快审查毕节电厂送重庆接入系统方案,并明确:为支持贵州、毕节脱贫攻坚,毕节电厂送重庆500千伏交流输电工程由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因重庆市电力市场等方面的原因,未向国家电网公司报送毕节电厂送重庆接入系统方案审查。
当前,按照国家有关安排部署,重庆市及我省正在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此:一是积极对接重庆市按照两省市签订的协议落实毕节电厂送重庆各项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尽快向国家电网公司报送毕节电厂送重庆接入系统方案审查;三是毕节市、大方县与项目单位进一步落实煤炭保障等电厂建设各项条件,促进电厂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冯绍军;联系电话:0851-8528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