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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9〕20号)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9〕20号

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遵义至黔西快速铁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有关精神,遵义至黔西铁路未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只能由地方政府负责筹资建设。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正是我省铁路建设攻坚阶段,建设任务繁重,省里配套资金压力巨大。建议地方政府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启动前期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郭华;联系电话:0851-868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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