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7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查世海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请求解决S215晴隆沙子至兴仁普通省道提等改造计划项目资金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347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会办单位:
查世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S215晴隆沙子至兴仁普通省道提等改造计划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12-2030年)》,S215晴隆沙子至兴仁公路属新调整普通省道。“十三五”期,国家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普通省道建设划为地方事权,由地方筹资建设。考虑到“十三五”期普通省道建设需求较大,以地方公共财政为主导的资金供给机制仍不完善,为弥补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保障省道持续稳定发展,交通运输部考虑适量安排中央资金予以支持,“十三五”期支持贵州省道建设规模仅671公里(其中黔西南州160公里,车购税补助资金3.9741亿元,已下达3.6263亿元,剩余3478万元根据工程进度向交通运输部申请),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省道建设成为我省交通发展和助推脱贫攻坚的短板。
为破解省道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难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先后研究采用抵押补充贷款(PSL)支持农村公路政策搭车建设普通省道和使用脱贫攻坚基金扶贫公路子基金支持普通省道建设两项政策,从争取投向、政策研究、方案编制、项目建库到办法拟定等环节做了大量工作,终因国家财税、地方政府债务等刚性约束政策未能落地,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层面暂无省道建设支持政策,S215晴隆沙子至兴仁公路建设暂无上级相关补助资金支持。下一步,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级有关于普通省道建设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厅将统筹全省普通省道项目建设情况,积极争取将S215晴隆沙子至兴仁公路列入普通省道建设规划,为计划申报提供前置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