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5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刘黔峰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15号
主办单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
建议内容:
近年来,黔南民营经济发展虽说获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较大的进步,但融资难、降成本难、要素保障难、企业转型难、数据统计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希望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予以支持。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统计体系建设,从省级层面明确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和统计依据等相关节点,建设科学、完备的全省民营经济统计体系,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参考。
二、进一步建立多渠道融资平台,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促使,推进建立中小企企业信用体系、社会担保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等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在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负,减免担保公司的融资收费上予以扶持。建立起增资扩股、税收和产值增长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险费缓缴等扶持机制。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答复内容:
刘黔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省民营经济一季度运行概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省民营经济运行保持稳定健康增长态势。2019年一季度,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705亿元,同比增长9.3%,占全省GDP比重53.2%,与上年同期持平。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比上年同期提高10.5个百分点,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37.1%。全省民营市场主体注册资本3.8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占全省市场主体注册资本的57.4%。
二、科学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
2012年,由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省统计局牵头,研究建立我省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从民营经济发展规模、主要发展领域、各地区分布等三个方面共57项指标开展统计监测工作。我省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属创新性开展的工作,在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等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但由于各方面原因,现有统计监测体系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地方,针对问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并结合现有统计监测制度,动态进行以下调整改进:一是完善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体系。2019年,按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统计局启动了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度核算方法的修订工作,结合最新的核算理论方法和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以及常规年度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基础,对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范围、核算方法进行全面修订完善,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数据参考。二是补充监测民营经济相关数据。月度:监测全省、分行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比和工业增加值占比及增速,提供分行业主要财务指标及占比;监测全省民间投资增速及占比。季度:提供分市州规模以上工业相关数据;监测全省及分地区资质民营建筑业产值占比及增速情况;监测全省及分地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行业民营企业个数、营业收入占比及增速情况;监测全省及分地区其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企业营业收入占比及增速等情况。年度:监测全省民营单位主体数量、从业人员、注册资金等数据的占比和增长情况;监测全省及分地区民营房地产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三、多方位拓宽融资渠道
截止2019年一季度,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7407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305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261亿元,同比增长24.5%;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437亿元,较年初新增305亿元,同比增长37%,高于全省贷款增速17.4个百分点。
(一)强化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网点向县域延伸。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在完成贵州银行、贵阳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县域全覆盖和股交中心市州全覆盖的基础上,正在抓紧推动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农村商业银行52家,农村信用社32家,村镇银行84家,融资担保机构230家。二是推进普惠金融专营机构建设。目前,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黔省级分支机构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行“五专”工作机制,缩短融资链条,提供差异化产品。三是持续开展引金入黔工作,不断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有效拓宽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2018年以来,平安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浙商银行等银行相继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全省金融机构体系。截至目前,在黔银行省级分支机构21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9家(中信、光大、招商、兴业、民生、浦发、华夏、平安、浙商),其他省(市)城商行2家(四川天府、重庆),外资银行1家(花旗)。
(二)启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党发〔2018〕29号)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印发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等六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配套出台《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和督促各银行金融机构制定本行服务民营企业细化方案和一企一策服务方案,推动国家和省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等单位共同建立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服务民营经济融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解决金融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难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商联、工行省分行和建行省分行等部门和机构举办多层次融资对接活动,促进政银企工作联动。
(三)开展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核和创新金融产品评选活动。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连续将服务小微企业情况、普惠金融服务情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情况纳入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核指标,结合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和权重,扩展参评金融机构范围,将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参评,持续完善贵州省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奖励办法,2018年共评选出上年度创新金融产品奖励名额41个,发放奖励资金1400万元。
(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证监会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明确10条支持我省资本市场工作具体意见,为我省资本市场机构建设、辖内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积极引入资本市场资源等方面提供专门的政策支持;省人民政府与香港交易所签署《贵州省人民政府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着力用足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搭建资本市场对接平台,全面落实分别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签署的《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脱贫攻坚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二是加大拟上市企业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贵州省企业投融资对接会等活动,2018年以来,多次举办上市培训班,共计千余人受训,有效帮助我省民营企业更好掌握资本市场知识,近期我省4家成功上市的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华夏航空、泰永长征在国内主板,久泰邦达能源在港交所,星臣教育在伦交所)。
(五)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支持担保公司开展业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成本,改善担保公司生存情况。2018年,省工信与财政部门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决策部署,向国家申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费实施降费补贴专项资金,累计向全省89家担保公司发放担保业务补贴6825万元。二是健全政策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实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截至2019年一季度,黔南州共有融资担保机构30家,在保4520户,在保余额43.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在保489户,在保余额19.5亿元)。三是推动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已经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2.5亿元的贵州省农业信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一季度,省农担公司为6768个农业项目提供贷款担保17.9亿元。四是开展政银担“4321”担保业务,化解、分担担保贷款风险。对单笔代偿项目担保费率在2%以内且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以内(含)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时,由本级担保机构、省级风险补偿、合作银行和本级财政风险补偿分担,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省累计开展“4321”业务30274户,发放金额93.6亿元。
四、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监管
原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监管处,市场监管部门秉着“公示即监管”的理念,积极构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初步建立了以信息公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核心的信用监管机制,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基础:一是在整合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建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构建了企业信用一张网,初步实现了涉企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并将含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涉企信息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二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准确地公示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目前,横向已与工信、税务、海关等53个省级成员单位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纵向已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涉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三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全面实施了“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四是以扩大涉企信息运用为抓手,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尤其是社会征信机构开发市场化、专业化的信用产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自2016年8月起,已陆续对24家银行、协会、商会、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数据接口或开通用户方式完成了数据开放工作。
五、最大力度执行财税支持优惠政策
(一)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效能。
2018年,省税务部门出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20条重要措施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减税降费政策和“放管服”改革。2019年,国家出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文件,增加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内的地方六税两费减征优惠政策,授权各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50%幅度范围内确定减征比例。目前,我省仍执行2007年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并未随全省经济的发展调整提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按照50%的最高幅度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将税收优惠效能发挥到最大。
(二)减缓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压力。
一是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被认定为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经批准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二是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明确直接降低保险费率的三项政策,包括: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其中,工伤保险费率可根据参保单位的支缴率进行浮动,以鼓励用人单位重视安全生产。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26日
(附注:全文公开)
(联系人:肖 宁;联系电话:86833285)